鐵面御史方佑
人物簡介
方佑(1418—1483),字廷輔,號省庵,明代安徽桐城人。天順元年(1457)進士,官監(jiān)察御史,他先后擔任京城巡城御史、地方巡按御史、兩浙巡鹽御史。后因邊民刑案,貶謫攸縣,官終廣西桂林知府。方佑執(zhí)法嚴格,為官清廉,政聲顯著,被譽為“鐵面御史”、“真御史”。不僅如此,他還富有才情,《桐城方氏詩輯》《龍眠鳳雅》錄其詩三十余首,另有《省庵集》傳世。
懲奸除惡
桐城桂林方氏,是中國具有較大影響的文化世家之一。天順元年(1457),方佑中進士,成為桐城桂林方氏的第一個進士。據不完全統(tǒng)計,此后明清兩朝,桐城桂林方氏進上及第者二十五人。這其間,七代出六御史,他們秉承了桐城桂林方氏良好的家風,在御史任上,剛正不阿,嚴格執(zhí)法,懲奸除惡,贏得了世人的贊譽。方佑就是其中的典范人物。
天順元年(1457),方佑中進士,擔任監(jiān)察御史。監(jiān)察御史是皇帝耳目,其職責是幫助皇帝查糾百司,整肅官吏風紀。在明代官吏中最囂張跋扈、為所欲為的莫過于錦衣衛(wèi)官員。錦衣衛(wèi)是明朝獨有的官署,是皇帝直接管轄的機構。在明憲宗成化年間,也就是方佑擔任御史期間,錦衣衛(wèi)擁有的權力達到鼎盛。他們可以處置所有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,并直接將案件呈送皇帝。這樣炙手可熱的地位,使得錦衣衛(wèi)官員往往恃寵為奸,朝中官員畏懼他們,不敢招惹他們,更不用說去依法處置他們了。方佑則不然,他擔任京城巡按御史時,在辦理京城一帶的盜賊治安案件時,不懼錦衣衛(wèi)的器張氣焰,秉公辦案,依法制裁了觸犯刑律的錦衣衛(wèi)官校。在巡撫河間時,方佑同樣對不法的錦衣衛(wèi)官校嚴加處置。其強硬果敢的作風,震懾了錦衣衛(wèi)官員,以至他們聞聽方佑的到來,總是惴惴不安,行為處事不再無所顧忌,而是小心翼翼地收斂形跡。
方佑不單對錦衣衛(wèi)官員具有威懾力,對其他的貪官污吏,也同樣具有威攝力。方佑巡按陜西時,“褥奸剔穢”,對于貪官污吏無所包容,嚴懲不貨。當地腐敗官員只要聽說方佑到來,都自動離職而去。
兩袖清風
對貪官污吏能鐵面無私的人,往往自己是一身正氣,兩袖清風。方佑擔任兩浙巡鹽御史時就是如此。
鹽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質,鹽業(yè)歷來為朝廷所重視,統(tǒng)一由官府經營。然而,作為官營產業(yè),鹽業(yè)經常成為不法官吏牟取暴利的重要途徑之一,因此,明清兩朝在產鹽之地都設有巡鹽御史,專門監(jiān)察地方鹽務。由此可見,巡鹽御史是個肥差,稍微有點私心就可能得到豐厚的物質利益。
方佑上任伊始,就遇上官員行賄,希望方佑能給他們開個后門、行個方便。曾經有一權臣欲拉攏方佑,要為他接風設宴,方佑果斷謝絕了。到任之后,不少地方官吏想方設法請托求告,也都被方佑一一回絕了。不僅如此,方佑還進一步改革了舊有的弊端,將官鹽的利潤歸于宮府,斷絕了憑借官鹽漁獵者的利益來源。此舉招致了眾多官員的銜怨,但這種改革無疑有利于朝廷,因此也受到了皇帝的詔書嘉獎。
方佑的清廉為官在廣西任上也有突出表現。
成化初元間,他巡按廣西,曾遇當地苗民暴動,包圍了桂林城,桂林城的百姓與城池都處在危險之中。在援兵未至的情況下,方佑沉著機智,一面張貼大軍將至的告示,安撫群眾;一面下令,嚴禁吏民輕舉妄動,從容實施自己的計策。他召集全城百姓,換上盔甲,從南門出,東門入。這樣更換服裝循環(huán)多次,讓苗民錯愕不已,以為援車到來,終于逃遁而去。方佑兵不血刃,計退苗兵,使桂林城免去一場生靈涂炭,百姓免于戰(zhàn)火之災。
事后,他上書朝廷陳述了平亂經過,彈劾、罷免了行為不端的官員。他還依法拆毀了當地的淫祠,這些祠廟不在法定祀典之內,它們的建立既不合法,又勞民傷財,甚至還宣揚迷信、欺騙百姓。方佑將拆毀淫祠得到的材料用來重新修建桂林城中的貢院。方佑在廣西的執(zhí)政措施,使封國在桂林的靖江王朱守謙也無可挑剔,只能頻頻告誡下屬:謹避方御史。
方佑后來遭中傷,貶謫攸縣。在治理攸縣的時候,方佑經常拿出自己的俸祿為百姓辦實事。俸祿不足,他的兄長還會拿出家里的錢財幫助他。四年后,吏部考核,方佑成績第一,升為桂林知府,八個月后,方佑任未滿而辭官歸隱。臨行,其行囊中只有書籍等少量物品而己。短短八個月的桂林知府任上,方佑也為當地百姓辦了一件大好事。當時臨桂縣除去基本的賦稅外,每月還額外被征錢九萬,供上級官吏享用。方佑上任后,罷免了此舉,減輕了百姓的賦稅負擔。作為地方父母官,方佑想百姓所想,充分表現出其清官本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