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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日新:為官廿載清貧徹骨
人物簡介
華日新(1807-1862),字修德,號又齋,清代江西鉛山人。道光十三年(1837)中舉,道光二十四年(1844)進士。歷任戶部福建司、湖廣司主事,廣西司員外郎,陜西司部中、鹽運使,廣西右江道員,廣西按察使,江蘇布政使等職。同治元年(1862)為官江蘇,在調(diào)查一宗重大經(jīng)濟案件時,因日夜操勞,猝死于工作中。
剛正不阿
華日新在戶部任職時,秉公正直,從不逢迎長官。他的上司,戶部尚書偏偏喜好下屬阿諛奉承,順從聽話。于是華日新被尚書視為另類,對他的工作總是百般挑剔、橫加指責。華日新并不屈從,對尚書的無理總是據(jù)理力爭。
尚書雖是個小人,但權(quán)勢反而不斷增大。對阻礙他前程利益的人,他總是不斷羅織名,打擊陷害,不少人含冤入獄。華日新在尚書手下工作多年,尚書竟然找不到陷害他的理由。正直無私使華日新逃過了小人的陷害。
某封疆大員為華日新的上司,曾多次褒獎他。華日新對他心存感激,但并不因此去逢迎討好上司。后來,該上司犯事,不少人受到牽連。華日新的正直坦蕩又使他免受了一場株連之災。
雷厲風行
華日新任廣西按察使時,秉公執(zhí)法,處理了不少積案。對有疑義的案件,他反復核實,甚至親臨現(xiàn)場,實地勘察。他的勤勉、精明、公正使不少無辜者沉冤得雪,也讓罪犯不得逍遙法外。不少士民欽佩地稱頌他為“華青天”。
他任江蘇布政使時,官場腐敗,民風衰敗。他認為懲治腐敗,首先要率先垂范,然后是吏治整頓。于是,他制定了一系列規(guī)章制度,嚴禁饋贈請托。一旦發(fā)現(xiàn)官員違反規(guī)章制度、貪污腐敗,立即予以嚴懲。經(jīng)過一番整頓,吏治肅然,民風大變。
慷慨解囊
華日新為官近二十年,廉潔自律,吃穿用戴節(jié)儉樸素。他曾坦言自己在廣西主政五年,卻從未享一日之榮。
華日新扶危濟困時從不吝嗇。母親去世時,他丁憂回到故鄉(xiāng)鉛山,發(fā)現(xiàn)銀庫短缺,連設宴招待舉子的銀兩都沒有。于是他帶頭捐資,并動員縣里富戶解囊相助。最終募得銀一千兩,他如數(shù)交給縣府。
在丁憂期間,他得悉一遠親在湖南當兵,不幸客死異鄉(xiāng),家貧竟然無力歸葬。于是,華日新召集鄉(xiāng)親,多方籌集資金,并偕同死者兄弟,奔赴湖南,往返數(shù)千里,將死者靈柩迎回家鄉(xiāng)安葬。
華日新對他人往往慷慨解囊,對自己卻極為嚴苛。由于他的清廉自守,從不接受任何饋贈,也沒有任何人敢于向他饋贈錢財物品。他去世時,家中存款竟不足三百金。如果不是中丞大人及同僚捐資,他的喪事都難以辦理。對此,中丞大人無比感慨地說道:“華日新一生為官,手握重權(quán),身后蕭然如此,殊堪憫惻?!?/span>